244送亲(1更)
收拾出来又如何?屋里炕上都阴冷阴冷的,炕席摸着都是潮的,生上火指定能烘出水来,咋住人?
薛壮见状就说要不就赶车回县里住一夜,大不了明个儿早起点儿再赶回来。
夏月初闻言顿时摇头。
呵呵,若真是那样,都不用等明天早晨,自己这边马车前脚一走,盛氏后脚就要到处去说大儿子儿媳出息了就瞧不起家里人,自家有地方还偏要出去住之类的话了。
“那咋办?”秦铮挠挠头道,“要不大哥和嫂子在车上睡一晚,我自己随便找个地方就对付了。”
夏月初虽然不想让盛氏得了便宜,却也不是那种委屈自己的人,一挥手道:“没事儿,咱去陈婶儿家住。”
陈婶儿家如今虽说过得拮据,但是当初她男人还在的时候,家境还是很殷实的。
陈家正房是五大间砖瓦房,就连两边的厢房都是砖泥混合的。
如今只住着陈婶和三个儿子,地方足够大,安置三个人住下完全不成问题。
陈婶儿对于夏月初的到来简直不能更欢迎了,若不是不合适,她恨不得把自个儿住的正房让出来给夏月初两口子住。
最近这几个月以来,光靠给夏月初收山货,她的收入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往年。
如今大儿子帮着他一起收山货,外加往县城送货,老二和老四也被她送回私塾继续念书去了。
陈婶儿拿出家里最好的被褥,嘴上问着有没有吃饭,又打发老大王松拿上钱去买东西。
“陈婶儿,快别忙了。”夏月初劝住里外忙个不停的陈婶儿,“过来借住都要已经是添麻烦了,你这样折腾我怎么住得踏实。
三个人在陈婶家暖暖和和地睡了一夜,第二天起来之后,才又去的薛家。
村里许多来凑热闹送亲的人全都瞅着,很快就传得人尽皆知。
至于当盛氏听到“老薛家霸占了大壮两口子分到的房子,让人回家都要去别人家借住”之类的闲话会不会气得吐血,那都是以后的事儿了。
如今薛芹已经梳洗停当,坐等郭家来接新娘了。
盛氏直接略过薛壮,冲着薛力道:“等会儿你背小芹出去上轿子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一脸得意又自豪的神色。
要知道,在乡下这种地方,一般人家娶媳妇都是雇不起花轿的,尤其还要走山路,那可是要花不少钱的。
稍微条件好一些的,就雇个毛驴儿,来把新娘子接过去。
大部分人家就弄个牛车,扎个红花,搭块红绸什么的,前面坐着新娘,后面还拉着嫁妆。
甚至还有家里太穷的,走着过来接新娘子,弄个背筐背着为数不多的陪嫁,然后小两口一起再走回去。
当初夏月初嫁进薛家的时候,就是薛良平赶着牛车接回来的。
即便是薛萍成亲的时候,也都没坐上花轿,而是坐着小毛驴走的。
如今薛芹能够坐着大红花轿被人抬去夫家,盛氏真心觉得是给自己大大地长了脸。
两个闺女,都嫁到城里去了不说,还一个比一个嫁得好。
见村里人都用羡慕地眼光看着薛芹身上的首饰,盛氏的腰杆儿挺得越发硬实了,觉得自己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。
但是薛良平却把眼睛一瞪道:“胡闹,如今大壮腿脚已经好了,自然该长兄长嫂送亲,让大力去做什么!”
按照当地的风俗,女方家要出人去送亲,去了之后会留在男方家吃一顿婚宴,回来之前男方家还会给包红封、准备礼物一并带回来。
以郭家的家世,礼决定轻不了,这样的好事儿,盛氏怎么可能会让给薛壮。
但是薛良平却怒道:“昨个儿没在家住就已经闹得村里人说闲话了,你还想咋地?非要把家里这点儿脸都扯下来丢在地上给人踩才高兴?”
打从薛芹的心里来书,她也不想让薛力两口子去送亲。
穿得不体面也就罢了,还都是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模样,孙氏更是弓背含胸的,看着就小家子气,去了还不够给自己丢人的。
但是再看薛壮和夏月初,男的高大英俊,女的小鸟依人,无论说话还是行事做派都不像是村儿里出去的人物,这样的娘家人才是能给自己长脸的。
“娘,还是让大哥大嫂去吧,成亲是大事儿,回头让郭家人知道了笑话我可咋办?”薛芹在心里权衡过之后开口道。
盛氏一想,闺女说得也对,虽然拿不到红封和礼物,但只要薛芹在郭家站稳了脚跟,那自家还缺那点儿小来小去的东西么!
薛力见亲娘也要被说动了,顿时气得一蹦三尺高,指着薛芹道:“你个白眼狼,如今看着人家有钱了,就开始上赶着扒着人家去了,你可不要忘了,谁才是你亲大哥!你以后在郭家若是过得不好,还不是得靠娘家给你撑腰?”
薛芹闻言脸色顿时就黑了,自己这儿还没出门子呢,亲哥哥就红口白牙地说婚后过得不好。
“呸呸呸!大喜的日子说这些做什么呢!”盛氏抢着啐了几口,也觉得自家儿子当真是不会说话。
于是打心里也越发觉得,应该还是薛壮两口子更靠谱一些。
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,大力就是个倔驴脾气,也不像大勇那么滑溜。
他清醒的时候都不怎么会说话,若是再喝点酒就更别提了。
孙氏那个没用的,也管不住自己男人,到时候闹出点什么事来都不好收场。
虽然心不甘情不愿的,但是盛氏不得不承认,薛壮和夏月初是送亲最好的人选。
恰在此时,外头隐约传来了唢呐声,还有村里孩子们的笑闹声,想来是接亲的队伍来了。
“行了,大壮和月初去,就这么定了!”盛氏说罢,抓起盖头盖在薛芹头上,就忙不迭地扭身出去了。
不得不说,郭家对这门亲事还算重视,一切都是按照风俗规矩来,一点儿都没含糊。
于是薛壮背人,夏月初打伞,将薛芹送上花轿之后,便跟着郭家迎亲的队伍一道下山去了。
(未完待续)
薛壮见状就说要不就赶车回县里住一夜,大不了明个儿早起点儿再赶回来。
夏月初闻言顿时摇头。
呵呵,若真是那样,都不用等明天早晨,自己这边马车前脚一走,盛氏后脚就要到处去说大儿子儿媳出息了就瞧不起家里人,自家有地方还偏要出去住之类的话了。
“那咋办?”秦铮挠挠头道,“要不大哥和嫂子在车上睡一晚,我自己随便找个地方就对付了。”
夏月初虽然不想让盛氏得了便宜,却也不是那种委屈自己的人,一挥手道:“没事儿,咱去陈婶儿家住。”
陈婶儿家如今虽说过得拮据,但是当初她男人还在的时候,家境还是很殷实的。
陈家正房是五大间砖瓦房,就连两边的厢房都是砖泥混合的。
如今只住着陈婶和三个儿子,地方足够大,安置三个人住下完全不成问题。
陈婶儿对于夏月初的到来简直不能更欢迎了,若不是不合适,她恨不得把自个儿住的正房让出来给夏月初两口子住。
最近这几个月以来,光靠给夏月初收山货,她的收入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往年。
如今大儿子帮着他一起收山货,外加往县城送货,老二和老四也被她送回私塾继续念书去了。
陈婶儿拿出家里最好的被褥,嘴上问着有没有吃饭,又打发老大王松拿上钱去买东西。
“陈婶儿,快别忙了。”夏月初劝住里外忙个不停的陈婶儿,“过来借住都要已经是添麻烦了,你这样折腾我怎么住得踏实。
三个人在陈婶家暖暖和和地睡了一夜,第二天起来之后,才又去的薛家。
村里许多来凑热闹送亲的人全都瞅着,很快就传得人尽皆知。
至于当盛氏听到“老薛家霸占了大壮两口子分到的房子,让人回家都要去别人家借住”之类的闲话会不会气得吐血,那都是以后的事儿了。
如今薛芹已经梳洗停当,坐等郭家来接新娘了。
盛氏直接略过薛壮,冲着薛力道:“等会儿你背小芹出去上轿子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一脸得意又自豪的神色。
要知道,在乡下这种地方,一般人家娶媳妇都是雇不起花轿的,尤其还要走山路,那可是要花不少钱的。
稍微条件好一些的,就雇个毛驴儿,来把新娘子接过去。
大部分人家就弄个牛车,扎个红花,搭块红绸什么的,前面坐着新娘,后面还拉着嫁妆。
甚至还有家里太穷的,走着过来接新娘子,弄个背筐背着为数不多的陪嫁,然后小两口一起再走回去。
当初夏月初嫁进薛家的时候,就是薛良平赶着牛车接回来的。
即便是薛萍成亲的时候,也都没坐上花轿,而是坐着小毛驴走的。
如今薛芹能够坐着大红花轿被人抬去夫家,盛氏真心觉得是给自己大大地长了脸。
两个闺女,都嫁到城里去了不说,还一个比一个嫁得好。
见村里人都用羡慕地眼光看着薛芹身上的首饰,盛氏的腰杆儿挺得越发硬实了,觉得自己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。
但是薛良平却把眼睛一瞪道:“胡闹,如今大壮腿脚已经好了,自然该长兄长嫂送亲,让大力去做什么!”
按照当地的风俗,女方家要出人去送亲,去了之后会留在男方家吃一顿婚宴,回来之前男方家还会给包红封、准备礼物一并带回来。
以郭家的家世,礼决定轻不了,这样的好事儿,盛氏怎么可能会让给薛壮。
但是薛良平却怒道:“昨个儿没在家住就已经闹得村里人说闲话了,你还想咋地?非要把家里这点儿脸都扯下来丢在地上给人踩才高兴?”
打从薛芹的心里来书,她也不想让薛力两口子去送亲。
穿得不体面也就罢了,还都是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模样,孙氏更是弓背含胸的,看着就小家子气,去了还不够给自己丢人的。
但是再看薛壮和夏月初,男的高大英俊,女的小鸟依人,无论说话还是行事做派都不像是村儿里出去的人物,这样的娘家人才是能给自己长脸的。
“娘,还是让大哥大嫂去吧,成亲是大事儿,回头让郭家人知道了笑话我可咋办?”薛芹在心里权衡过之后开口道。
盛氏一想,闺女说得也对,虽然拿不到红封和礼物,但只要薛芹在郭家站稳了脚跟,那自家还缺那点儿小来小去的东西么!
薛力见亲娘也要被说动了,顿时气得一蹦三尺高,指着薛芹道:“你个白眼狼,如今看着人家有钱了,就开始上赶着扒着人家去了,你可不要忘了,谁才是你亲大哥!你以后在郭家若是过得不好,还不是得靠娘家给你撑腰?”
薛芹闻言脸色顿时就黑了,自己这儿还没出门子呢,亲哥哥就红口白牙地说婚后过得不好。
“呸呸呸!大喜的日子说这些做什么呢!”盛氏抢着啐了几口,也觉得自家儿子当真是不会说话。
于是打心里也越发觉得,应该还是薛壮两口子更靠谱一些。
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,大力就是个倔驴脾气,也不像大勇那么滑溜。
他清醒的时候都不怎么会说话,若是再喝点酒就更别提了。
孙氏那个没用的,也管不住自己男人,到时候闹出点什么事来都不好收场。
虽然心不甘情不愿的,但是盛氏不得不承认,薛壮和夏月初是送亲最好的人选。
恰在此时,外头隐约传来了唢呐声,还有村里孩子们的笑闹声,想来是接亲的队伍来了。
“行了,大壮和月初去,就这么定了!”盛氏说罢,抓起盖头盖在薛芹头上,就忙不迭地扭身出去了。
不得不说,郭家对这门亲事还算重视,一切都是按照风俗规矩来,一点儿都没含糊。
于是薛壮背人,夏月初打伞,将薛芹送上花轿之后,便跟着郭家迎亲的队伍一道下山去了。
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