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节
许多美整个人如同受惊的小鹿,想逃却逃不了,她的身体都僵硬了,一股热流直冲头顶,思绪瞬间罢工,脑子里一片浆糊。
也是光线昏暗,否则必然能够看到她的脸已经红透了,如同成熟的蜜桃,等着人来采撷品尝。
嗅着鼻间少女特有的清香,高明程也十分意动,他再次低头,做了一件他很想做的事情。
今夜,月明星稀,人约树林,两情相悦,适合互定终身。
良久,高明程放开了许多美。
许多美低垂着头,双颊绯红,浑身燥热。
一时间两人相对无言,高明程嘴角翘起,心情极好,直到他的视线忽然看到了那石头上放着的碗,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来找许多美的初衷了。
他伸手从石头上端起碗,将之递给许多美。
许多美正低着头害羞呢,突然间一个大鸡腿就出现在自己的眼前。
鸡腿有些凉了,所以没有那么香,但是凑近后,鼻子就能够闻到鸡肉特有的香味了。
咕噜。
许多美吞咽了下口水,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了,但是这年头,谁不馋肉吃?
“呵呵,给你的,吃吧。”高明程低声笑着,低哑的声音充满了磁性,听在许多美的耳中,像是钩子般。
许多美本来是害羞的,但害羞在大鸡腿的面前,那是不堪一击啊!
她从碗里拿起鸡腿,开始大口大口的啃咬起来,吃肉给她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满足,一个大鸡腿被她吃的干干净净,就连骨头都尝试给嚼碎成渣渣了,最后再喝掉碗里的鸡汤,那是格外的令人满足啊!
刚吃完大鸡腿,房屋那边传来二姐许多玉的声音。
“多美,多美,你在哪里?”
原来许多玉从刘婶子家串门回来了,看到屋子里亮着煤油灯,但却不见许多美的人,立即大着嗓子喊了起来。
许多美一急,就想往家里跑去。
高明程连忙拉住她,替她擦拭掉嘴角的油。
“去吧。以后我弄到好吃的了,再给你送来。”高明程低声说着。
不是高明程小气,要让许多美吃独食,而是好东西让许多玉和张成远吃了,也不会记他的好。
“嗯。”许多美轻声应着,心里甜滋滋的。
她跑出树林,回到了家中。
“我刚才去厕所了。”许多美找了个理由搪塞她二姐。
不过她二姐并不关心她去了哪里,她只心疼煤油灯。
许多玉皱着眉,大声的教训着:“你人走了,就该把煤油灯熄灭了!灯点在这里是不要钱的吗?”
许多美理亏,也不和她二姐吵,默默地回了自己的房屋。
她扑到在床上,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切,脸又红了。
她竟然和高明程亲嘴了!羞死人了!
……
手里拿着空碗,高明程心情极好的走在乡间小路上,他嘴里哼着轻快的曲子,往水库的方向走去。
夏日炎热,奔波了一天后,出了一身的臭汗,这种天气不洗个澡,只怕都睡不好。
只是刚到水边,他就察觉到一些细小的动静。
他停下脚步,嘴里哼的曲子也瞬间消失,一双眼睛泛着光般朝一处地方看去。
草丛中,一条菜花蛇正蜿蜒的爬行着,它的腹部有些鼓胀,显然是刚捕食完毕。
看到那条肥大的菜花蛇,高明程立即心痒难耐起来,他凝神静气,瞄准时机后快速伸手抓去,精准的扣抓住菜花蛇的蛇头!
打蛇时,要打七寸,但抓蛇就要抓蛇头,不然蛇会掉头咬手,另外,一些技巧高超的人,也可以直接抓蛇尾,然后用抖鞭子的手法抖蛇尾,抖散蛇身的力道,这样蛇就无力回身咬人了。
有人怕蛇,看到蛇都不敢靠近,但也有不怕蛇的,高明程就不怕,别看菜花蛇敢吃毒蛇,但它本身是无毒的,哪怕不小心被咬上一口也无事。
并且因为菜花蛇个头大,肉质鲜美,因此是农村桌上的一道佳肴。
高明程拎着这条重约三斤左右的蛇,也不急着洗澡了,打算先回家一趟,用袋子将这条蛇给装起来。
他抓着蛇的蛇头,蛇尾垂挂在半空。
回到家后,细奶奶已经回房间休息了,高壮躺在藤椅上,正在听收音机。
看到高明程带着一条菜花蛇回来,他立即惊的跳了起来,满脸恐惧之色,和高明程不同的是,高壮怕蛇!
这是因为他小时候就被蛇咬过!
万幸,那条咬他的也是菜花蛇,因此虽然疼了几天,却没有因此中毒。
“蛇蛇蛇!”高壮惊的声音都破音了,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。
高明程立即将抓着蛇的手藏到背后去,尬笑了下:“你就当没看到吧!”
他到杂物间找到一个袋子,然后将蛇丢了进去,又用稻草将袋口给扎紧了,随后他将装蛇的袋子扔到阴暗的角落里。
蛇这种动物,能够饿上很久都不会死的,再说了,这条菜花蛇才捕食完毕,够它消化个六七天的了。
袋子有缝隙,有空气的流通,因此将蛇装到里面,放个几天都不会有事。
“明程哥,你不会是想吃蛇吧?”蛇被装进袋子里后,高壮也敢走了过来,只是他的五官都纠结的皱在了一起。
高明程不怕吃蛇,他家里人也都不怕,但是他现在和高壮搭伙吃饭,那么自然不好吃蛇的,于是他说道:“不吃,等赶集时,拿去卖钱。这样一条菜花蛇,至少能卖个两三块钱了。”
听到高明程说不吃蛇,高壮才松了口气。
他这辈子怕蛇,更不敢吃蛇的。
高壮之前吃的太撑,不想动弹,所以还没洗澡的,现在看到高明程抓到一条菜花蛇,心底可纠结了,要知道,所有的蛇类都喜欢水,蛇窝都在水源的附近。
所以现在让他一个人去水库洗澡,反而有些胆怯,看高明程也没有洗澡的样子,于是立即邀高明程一块儿去水库洗澡。
“好啊。我去拿换洗的衣服。”高明程大方的同意了,兄弟朋友间一起洗澡,那都是常有的事情。
他们洗的算晚的了,很多男人们在女人们煮饭时,就已经三五成群的泡在水里洗澡了,等饭熟了,正好清清爽爽的回家去吃。
等两人洗过澡后,许是有蛇运,高明程一连看到四五条蛇,有的蛇在草丛中一闪而过,有的蛇还在田间捕食青蛙,还有的蛇上半身已经钻进洞中,只剩下蛇尾还在外面。
高明程只远远看着,一声不吭,也没打算去抓,反倒是高壮因为视力不如高明程,因此并没有发现草丛中的动静。
第29章 摘山捻子
回到家后,高明程进了自己睡觉的房间,他的视线落在席子上,但最终他没有掀起席子。
他突然间想依靠自己进入打坐入定中。
之前的两次打坐入定,都是看了金箔纸上的打坐图,然后瞬间像是受到指引般,自然而然的陷入了进去。
因此他在想,凭借自己,是否也可以打坐入定成功。
于是他盘腿坐在床上,五心朝天,脑海中开始回想金箔纸上的内容。
然而无论他如何去回想,他总是记不清那金箔纸上的字是什么内容了,努力尝试半天,却依旧一无所获。
“那些字,我好像都认得了,但是却怎么都记不住内容呢?”高明程皱眉凝思着,却没能得到答案。
最终,他只能掀开席子,拿出席子底下的金箔纸。
他将金箔纸对着煤油灯,灯光透过金箔纸的一瞬间,一片金芒耀眼,几乎是瞬间,高明程心有所感,整个人进入了入定中。
随着凌晨的到来,八月已经过去,迎来了崭新的九月。
九月已是初秋,然而秋高气爽,天气仍然炎热。只有早晚时,有清凉的山风从深山之中吹佛而来。
高明程的这一次入定,比昨晚入定的时间要短,凌晨五点左右,天色蒙蒙亮时,他就已经醒来了。
感受到身体的神清气爽,高明程格外的满足。
他悄悄地出了门,朝着一处平坦的山坡跑去,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,开始练拳。
天色越发的亮了,一轮红日东升,霞光映照在练拳的少年身上,他的每一招一式,都充满了力量,身体的肌肉一点点的变得结实起来。
一套四门拳练了十遍,直到身体感到微微地疲倦,身上满是汗水流淌,高明程这才停下。
此时天色已经大亮,山脚下的村子里,已经有炊烟袅袅升起。
高明程没有回村,而是继续往山里跑去,草丛中,有些许露水,打湿了他的裤腿,他在山中狂奔,发泄着充沛的精力,同时眼观四处,耳听八方,寻找到猎物的踪迹。
清晨,是野鸡野兔开始活跃的时候,睡了一晚的动物们,开始出来寻觅食物了。
高明程的手上没有猎枪,也没有弓箭,甚至连一把刀都没有,于是他捡起地上一些质地坚硬的石头,用作击打猎物的武器。
他在山中奔跑的动静,惊的鸟飞兽走,到处都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,他顾不得理会树枝上乱飞的鸟,将注意力放在野鸡野兔身上。
手中的石头朝着一个方向疾射而出,破空声短促的响起,随即是石头击中目标发出的钝响。
石头精准的击打在野兔的头部,野兔身体一歪,随即倒在地上。
这只野兔遭殃后,其他的野兔就逃的更快了,眨眼间就消失的无踪无影了,有的野兔躲进了洞穴之中,有的野兔直接躲进茂密的灌木丛中,有灌木的遮挡,再高明的猎人,也很难伤害到它。
高明程也不贪心,心情愉快的朝着那只被击倒在地的野兔走去,弯腰将之捡起,结果刚起身,视线刚好看到旁边山坡上的山捻子了。
九月正是山捻子成熟的季节,不过这会儿才九月初,山捻子大多是红色,还有少部分青色,只有些许几个已经完全成熟了,变成了深紫色。
山捻子,是村里小孩最常吃的野果了,高明程小时候也没少吃,就算是大人们,也会在山捻子成熟后,结伴进山去采摘。
成熟的山捻子口感很好,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钱,即使卖不掉,也可以用来泡酒,捻子酒是非常好的一种果酒,在民间被誉为“十大补酒”,也是他们村里常喝的一种果酒。
高明程他爸就会蒸酒,家里是不缺酒的,因此每年九月,他妈都会带着他妹进山摘山捻子,成熟的用来吃,那种全红,但没有熟透的山捻子,就适合用来泡酒。
高明程在看到山捻子时,手已经快过大脑的思绪,朝着那几个熟透的山捻子伸去,轻轻一摘,就将果子摘了下来。
山稔子很像一个迷你版的酒杯,果中间是有芯的,很像一条虫子,芯的外面多籽,不过味道确实异常甜美。
高明程一连吃了好几个山捻子,甜味在舌尖蔓延开来,带给他甜美的滋味,同时也带来许多回忆。
八十年代的山里,到处都是山捻子,除了山捻子,还有其他很多野果,但是呢,随着农药的泛滥,气候的变化,到2023年时,山里的各种野果野菜已经少了很多了。
前世的高明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山捻子了,即使去买,如今不值钱的果子,在后世时,都已经能够卖到三十块一斤了,并且那味道也不如现在的好。
高明程下山时,一只手拎着一只被扭断了脖子的野兔,一只手拎着一兜的山捻子,他两手空空,哪里有兜呢?
也是光线昏暗,否则必然能够看到她的脸已经红透了,如同成熟的蜜桃,等着人来采撷品尝。
嗅着鼻间少女特有的清香,高明程也十分意动,他再次低头,做了一件他很想做的事情。
今夜,月明星稀,人约树林,两情相悦,适合互定终身。
良久,高明程放开了许多美。
许多美低垂着头,双颊绯红,浑身燥热。
一时间两人相对无言,高明程嘴角翘起,心情极好,直到他的视线忽然看到了那石头上放着的碗,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来找许多美的初衷了。
他伸手从石头上端起碗,将之递给许多美。
许多美正低着头害羞呢,突然间一个大鸡腿就出现在自己的眼前。
鸡腿有些凉了,所以没有那么香,但是凑近后,鼻子就能够闻到鸡肉特有的香味了。
咕噜。
许多美吞咽了下口水,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了,但是这年头,谁不馋肉吃?
“呵呵,给你的,吃吧。”高明程低声笑着,低哑的声音充满了磁性,听在许多美的耳中,像是钩子般。
许多美本来是害羞的,但害羞在大鸡腿的面前,那是不堪一击啊!
她从碗里拿起鸡腿,开始大口大口的啃咬起来,吃肉给她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满足,一个大鸡腿被她吃的干干净净,就连骨头都尝试给嚼碎成渣渣了,最后再喝掉碗里的鸡汤,那是格外的令人满足啊!
刚吃完大鸡腿,房屋那边传来二姐许多玉的声音。
“多美,多美,你在哪里?”
原来许多玉从刘婶子家串门回来了,看到屋子里亮着煤油灯,但却不见许多美的人,立即大着嗓子喊了起来。
许多美一急,就想往家里跑去。
高明程连忙拉住她,替她擦拭掉嘴角的油。
“去吧。以后我弄到好吃的了,再给你送来。”高明程低声说着。
不是高明程小气,要让许多美吃独食,而是好东西让许多玉和张成远吃了,也不会记他的好。
“嗯。”许多美轻声应着,心里甜滋滋的。
她跑出树林,回到了家中。
“我刚才去厕所了。”许多美找了个理由搪塞她二姐。
不过她二姐并不关心她去了哪里,她只心疼煤油灯。
许多玉皱着眉,大声的教训着:“你人走了,就该把煤油灯熄灭了!灯点在这里是不要钱的吗?”
许多美理亏,也不和她二姐吵,默默地回了自己的房屋。
她扑到在床上,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切,脸又红了。
她竟然和高明程亲嘴了!羞死人了!
……
手里拿着空碗,高明程心情极好的走在乡间小路上,他嘴里哼着轻快的曲子,往水库的方向走去。
夏日炎热,奔波了一天后,出了一身的臭汗,这种天气不洗个澡,只怕都睡不好。
只是刚到水边,他就察觉到一些细小的动静。
他停下脚步,嘴里哼的曲子也瞬间消失,一双眼睛泛着光般朝一处地方看去。
草丛中,一条菜花蛇正蜿蜒的爬行着,它的腹部有些鼓胀,显然是刚捕食完毕。
看到那条肥大的菜花蛇,高明程立即心痒难耐起来,他凝神静气,瞄准时机后快速伸手抓去,精准的扣抓住菜花蛇的蛇头!
打蛇时,要打七寸,但抓蛇就要抓蛇头,不然蛇会掉头咬手,另外,一些技巧高超的人,也可以直接抓蛇尾,然后用抖鞭子的手法抖蛇尾,抖散蛇身的力道,这样蛇就无力回身咬人了。
有人怕蛇,看到蛇都不敢靠近,但也有不怕蛇的,高明程就不怕,别看菜花蛇敢吃毒蛇,但它本身是无毒的,哪怕不小心被咬上一口也无事。
并且因为菜花蛇个头大,肉质鲜美,因此是农村桌上的一道佳肴。
高明程拎着这条重约三斤左右的蛇,也不急着洗澡了,打算先回家一趟,用袋子将这条蛇给装起来。
他抓着蛇的蛇头,蛇尾垂挂在半空。
回到家后,细奶奶已经回房间休息了,高壮躺在藤椅上,正在听收音机。
看到高明程带着一条菜花蛇回来,他立即惊的跳了起来,满脸恐惧之色,和高明程不同的是,高壮怕蛇!
这是因为他小时候就被蛇咬过!
万幸,那条咬他的也是菜花蛇,因此虽然疼了几天,却没有因此中毒。
“蛇蛇蛇!”高壮惊的声音都破音了,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。
高明程立即将抓着蛇的手藏到背后去,尬笑了下:“你就当没看到吧!”
他到杂物间找到一个袋子,然后将蛇丢了进去,又用稻草将袋口给扎紧了,随后他将装蛇的袋子扔到阴暗的角落里。
蛇这种动物,能够饿上很久都不会死的,再说了,这条菜花蛇才捕食完毕,够它消化个六七天的了。
袋子有缝隙,有空气的流通,因此将蛇装到里面,放个几天都不会有事。
“明程哥,你不会是想吃蛇吧?”蛇被装进袋子里后,高壮也敢走了过来,只是他的五官都纠结的皱在了一起。
高明程不怕吃蛇,他家里人也都不怕,但是他现在和高壮搭伙吃饭,那么自然不好吃蛇的,于是他说道:“不吃,等赶集时,拿去卖钱。这样一条菜花蛇,至少能卖个两三块钱了。”
听到高明程说不吃蛇,高壮才松了口气。
他这辈子怕蛇,更不敢吃蛇的。
高壮之前吃的太撑,不想动弹,所以还没洗澡的,现在看到高明程抓到一条菜花蛇,心底可纠结了,要知道,所有的蛇类都喜欢水,蛇窝都在水源的附近。
所以现在让他一个人去水库洗澡,反而有些胆怯,看高明程也没有洗澡的样子,于是立即邀高明程一块儿去水库洗澡。
“好啊。我去拿换洗的衣服。”高明程大方的同意了,兄弟朋友间一起洗澡,那都是常有的事情。
他们洗的算晚的了,很多男人们在女人们煮饭时,就已经三五成群的泡在水里洗澡了,等饭熟了,正好清清爽爽的回家去吃。
等两人洗过澡后,许是有蛇运,高明程一连看到四五条蛇,有的蛇在草丛中一闪而过,有的蛇还在田间捕食青蛙,还有的蛇上半身已经钻进洞中,只剩下蛇尾还在外面。
高明程只远远看着,一声不吭,也没打算去抓,反倒是高壮因为视力不如高明程,因此并没有发现草丛中的动静。
第29章 摘山捻子
回到家后,高明程进了自己睡觉的房间,他的视线落在席子上,但最终他没有掀起席子。
他突然间想依靠自己进入打坐入定中。
之前的两次打坐入定,都是看了金箔纸上的打坐图,然后瞬间像是受到指引般,自然而然的陷入了进去。
因此他在想,凭借自己,是否也可以打坐入定成功。
于是他盘腿坐在床上,五心朝天,脑海中开始回想金箔纸上的内容。
然而无论他如何去回想,他总是记不清那金箔纸上的字是什么内容了,努力尝试半天,却依旧一无所获。
“那些字,我好像都认得了,但是却怎么都记不住内容呢?”高明程皱眉凝思着,却没能得到答案。
最终,他只能掀开席子,拿出席子底下的金箔纸。
他将金箔纸对着煤油灯,灯光透过金箔纸的一瞬间,一片金芒耀眼,几乎是瞬间,高明程心有所感,整个人进入了入定中。
随着凌晨的到来,八月已经过去,迎来了崭新的九月。
九月已是初秋,然而秋高气爽,天气仍然炎热。只有早晚时,有清凉的山风从深山之中吹佛而来。
高明程的这一次入定,比昨晚入定的时间要短,凌晨五点左右,天色蒙蒙亮时,他就已经醒来了。
感受到身体的神清气爽,高明程格外的满足。
他悄悄地出了门,朝着一处平坦的山坡跑去,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,开始练拳。
天色越发的亮了,一轮红日东升,霞光映照在练拳的少年身上,他的每一招一式,都充满了力量,身体的肌肉一点点的变得结实起来。
一套四门拳练了十遍,直到身体感到微微地疲倦,身上满是汗水流淌,高明程这才停下。
此时天色已经大亮,山脚下的村子里,已经有炊烟袅袅升起。
高明程没有回村,而是继续往山里跑去,草丛中,有些许露水,打湿了他的裤腿,他在山中狂奔,发泄着充沛的精力,同时眼观四处,耳听八方,寻找到猎物的踪迹。
清晨,是野鸡野兔开始活跃的时候,睡了一晚的动物们,开始出来寻觅食物了。
高明程的手上没有猎枪,也没有弓箭,甚至连一把刀都没有,于是他捡起地上一些质地坚硬的石头,用作击打猎物的武器。
他在山中奔跑的动静,惊的鸟飞兽走,到处都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,他顾不得理会树枝上乱飞的鸟,将注意力放在野鸡野兔身上。
手中的石头朝着一个方向疾射而出,破空声短促的响起,随即是石头击中目标发出的钝响。
石头精准的击打在野兔的头部,野兔身体一歪,随即倒在地上。
这只野兔遭殃后,其他的野兔就逃的更快了,眨眼间就消失的无踪无影了,有的野兔躲进了洞穴之中,有的野兔直接躲进茂密的灌木丛中,有灌木的遮挡,再高明的猎人,也很难伤害到它。
高明程也不贪心,心情愉快的朝着那只被击倒在地的野兔走去,弯腰将之捡起,结果刚起身,视线刚好看到旁边山坡上的山捻子了。
九月正是山捻子成熟的季节,不过这会儿才九月初,山捻子大多是红色,还有少部分青色,只有些许几个已经完全成熟了,变成了深紫色。
山捻子,是村里小孩最常吃的野果了,高明程小时候也没少吃,就算是大人们,也会在山捻子成熟后,结伴进山去采摘。
成熟的山捻子口感很好,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钱,即使卖不掉,也可以用来泡酒,捻子酒是非常好的一种果酒,在民间被誉为“十大补酒”,也是他们村里常喝的一种果酒。
高明程他爸就会蒸酒,家里是不缺酒的,因此每年九月,他妈都会带着他妹进山摘山捻子,成熟的用来吃,那种全红,但没有熟透的山捻子,就适合用来泡酒。
高明程在看到山捻子时,手已经快过大脑的思绪,朝着那几个熟透的山捻子伸去,轻轻一摘,就将果子摘了下来。
山稔子很像一个迷你版的酒杯,果中间是有芯的,很像一条虫子,芯的外面多籽,不过味道确实异常甜美。
高明程一连吃了好几个山捻子,甜味在舌尖蔓延开来,带给他甜美的滋味,同时也带来许多回忆。
八十年代的山里,到处都是山捻子,除了山捻子,还有其他很多野果,但是呢,随着农药的泛滥,气候的变化,到2023年时,山里的各种野果野菜已经少了很多了。
前世的高明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山捻子了,即使去买,如今不值钱的果子,在后世时,都已经能够卖到三十块一斤了,并且那味道也不如现在的好。
高明程下山时,一只手拎着一只被扭断了脖子的野兔,一只手拎着一兜的山捻子,他两手空空,哪里有兜呢?